拍卖公告:受有关执法部门委托,定于2009年3月11日下午3:00时,在石狮市金林路38号兴业大厦19楼C座公开拍卖。详情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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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国有建设用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0年10月21日摘牌)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泉国土资洛告字〔2010〕4号
 
      经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洛江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具体情况及其它相关要求
      (一)地块编号:万安中心城区C2-48号地块。
      (二)地块座落:万安中心城区。 
      (三)土地面积:6020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不可分割销售)-批发零售用地(商场)。
      (五)土地出让年限:40年。
      (六)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1、容积率:2.7以下;
      2、建筑密度:35%以下
      3、绿地率:不小于30%;
      4、建筑限高:40米以下。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泉规函〔2010〕299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七)起始价:人民币1355万元。
      (八)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倍数。
      (九)其他相关要求:
      1、交地方式为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洛江区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洛江区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洛江区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协议。
      3、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未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资格及竞买保证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供与国内大型建材、家居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合作协议,该连锁企业在全国已设20家以上的分店(必须提供所有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次挂牌项目要求将作为竞买资格审查的依据。
      (三)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7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须在2010年10月19日17时前存入中国建设银行洛江支行,账号:35001656907050001303,开户单位: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中国农业银行洛江支行,账号:511401040000335,开户单位: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竞买保证金以款到账户为准。
      三、挂牌出让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9日17时。
      (二)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07室。
      (三)报价地点: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三楼土地利用股。
      (四)挂牌交易期限:2010年10月12日9时至2010年10月21日16时整。
      (五)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交易期间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
      四、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10年10月19日17时前,法人申请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申请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需双方亲自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签字委托手续或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将在2010年10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9月28日至2010年10月19日到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三楼土地利用股或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三)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19 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或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七、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
       地      址:洛江区安吉路231号
       咨询电话:0595-22632668
       联 系 人:黄先生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咨询电话:0595-22111590
       传      真:0595-22111490
       网      址:http://www.fjjfpm.cn
       联 系 人:曹先生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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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发布人:福建佳富拍卖    发布时间:201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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