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受有关执法部门委托,定于2009年3月11日下午3:00时,在石狮市金林路38号兴业大厦19楼C座公开拍卖。详情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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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环城高速公路林口、小浯塘、张前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拍卖公告(2011年5月6日拍卖)
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晋江市灵源街道创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委托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开拍卖泉州环城高速公路林口、小浯塘一期、张前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概况
(一)项目用地位置:林口安置房位于灵源街道林口社区,东、南至林口社区居民区,西至泉安路,北至规划泉州环城高速公路;小浯塘一期安置房位于灵源街道小浯塘社区,东至洋柄水库,西、南北至小浯塘社区居民区;张前安置房位于灵源街道张前社区,东、南至张前社区居民区,西侧为空地,北至疏解公路;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61117.51平方米,其中林口安置地块用地面积约21983.91平方米,小浯塘一期安置地块用地面积约36203平方米,张前安置地块用地面积约2930.6平方米。
(三)总建筑面积约170137.0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5049.24平方米(可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5087.8平方米。
(四)拍卖起叫价:人民币3100万元。
(五)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的整数倍。
二、其他相关要求
(一)项目用地交付方式为晋江市灵源街道创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地块范围内原有的建筑物由晋江市灵源街道创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在交付土地之前负责拆除并将残渣清理外运;土地平整工作由项目竞得人负责。
(二)竞买申请人竞得该项目建设开发权益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该项目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灵源街道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晋江市灵源街道创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泉州环城高速公路林口、小浯塘、张前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转让合同》、《泉州环城高速公路林口、小浯塘、张前安置房结算移交协议》的变更协议。
(三)该安置房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的所有房产竣工后,全部结算移交给晋江市灵源街道创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结算移交房产建筑面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地上建筑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确权的产权面积为准,地下室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量单位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该面积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总价款,意向竞买人必须自行认真测算清楚。
(四)该安置房项目的动工期限、开发建设期限、结算价格、结算面积、结算房款支付方式及其他事宜,按照晋江市灵源街道创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拟定的《泉州环城高速公路林口、小浯塘、张前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转让合同》、《泉州环城高速公路林口、小浯塘、张前安置房结算移交协议》和《泉州环城高速公路林口、小浯塘、张前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拍卖转让说明》执行。
(五)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付清拍卖成交总价款,竞得人未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晋江市灵源街道创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10日的,晋江市灵源街道创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解除《泉州环城高速公路林口、小浯塘、张前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转让合同》和《泉州环城高速公路林口、小浯塘、张前安置房结算移交协议》,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必须是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且与一家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承包意向协议书,同一家施工企业仅能与一家竞买人签订工程承包意向协议书,意向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福建省辖区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央企中建系统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央企中建系统同一局级集团公司只允许一家独立法人的企业参加,同一局级集团公司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签约施工企业参加报名的,确认先提交竞买申请的意向施工企业。
3、承建项目在2005年至今获得过福建省优质工程“闽江杯”或“鲁班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近两年内在福建省辖区内未发现被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限制承接业务的。
本次拍卖项目对意向施工企业的要求作为竞买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5日17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四、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且底价保密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
五、公开拍卖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5日17时。
(二)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三)拍卖时间:2011年5月6日10:30时。
(四)拍卖地点:晋江市五里工业园区科技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室。
六、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11年5月5日17时前,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本次拍卖标的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意向竞买人可于2011年4月30日至2011年5月5日到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公开拍卖文件。
(三)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6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的、可证明该施工企业为国有或程竣工验收后,七、晋江市灵源街道创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咨询电话:0595-22111590、13599156655
传    真:0595-22111490
联 系 人:王先生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发布人:福建佳富拍卖    发布时间:201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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