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受有关执法部门委托,定于2009年3月11日下午3:00时,在石狮市金林路38号兴业大厦19楼C座公开拍卖。详情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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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服装城店铺租赁经营权拍卖公告(2011年10月22日拍卖)
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开拍卖石狮服装城25个标的的店铺租赁经营权,现将相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石狮服装城南区C幢4间店铺、北区C幢7间店铺、北区D幢     18间店铺,共计25个标的两年六个月的租赁经营权,单个标的的建筑面积约12.6平方米至108.56平方米不等。
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物租赁经营权后,必须服从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管理机构的经营管理要求,其中北区必须经营男装,南区必须经营女装。
具体详见拍卖文件及拍品目录清单。
二、拍卖时间与地点
本次拍卖会定于2011年10月22日15时在石狮服装城展览艺术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举行。
三、看样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0月21日。
四、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及从事服装经销企业的法人,且按规定缴足竞买保证金的。每一位竞买人只能竞得一个标的(竞买人在未竞得任一标的前,可参加下一标的的竞买,但若竞得上述标的中的任何一个标的后,将不得再参加其它标的的竞买)。
五、本次拍卖会采用有保留价且保留价保密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10月21日17时前汇入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须到账)。意向竞买人需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证件办理报名手续。意向竞买人可于2011年10月15日至2011年10月21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石狮服装城北区D幢1层1016、1237室,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及索取拍卖文件。
七、付款方式、期限及标的移交
1、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清全部拍卖成交总价款,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直接转账给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拍卖成交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竞得人应在缴清全部拍卖成交总价款后,凭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供的《成交证明书》、《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石狮服装城店铺租赁合同》,并向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交纳每间店铺伍仟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若竞得人在承租期间没有出现违约情况且退还拍卖标的物后无息返还。
3、竞得人按相关规定交纳各项款项后,由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通知移交标的物,租金计算日期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竞买登记
有意竞买者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1年10月21日17时前携带相关证件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5-22111590
传    真:0595-2211149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驻石狮服装城联络处
联系电话: 13599156655、13805994415 
联 系 人:王先生、陈先生
联系地址:石狮服装城北区D幢1层1016、1237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发布人:福建佳富拍卖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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